居住在乌克兰东部并申请入籍的个人或许有权更改国籍。然而,如果由他们并未居住的国家(例如俄罗斯)为其办理入籍,则似乎超越了该个人权利的界限。非入籍国居民寻求的国籍变更,并不涵盖变更国籍权的双重理由,即避免无国籍状态并缓解移民的困境。因此,如果其国民继续居住在原国籍国境内,原国籍国拒绝释放他们并非任意行为。
其次,国际法要求接受俄罗斯国籍是自愿的。武装冲突后,许多乌克兰东部居民可能别无选择。从政治角度来看,俄罗斯的“护照化”政策受到那些希望与乌克兰中部保持距离的政治参与者的高度欢迎。或者,居民可能出于经济原因接受俄罗斯护照以及真实或假定的更容易获得旅行签证的机会。居民申请俄罗斯国籍的其他动机包括希望获得俄罗斯养老金、医疗和教育方面的优势。
这些经济社会和政治动
机并不违反国际法。由“软实力”诱导的入籍必须被视为通常是自愿的,在这方面符合国际法。然而,禁止的压力与合法的入籍煽动之间的界限难以界定。
一般来说,在分离领土上实施“护照化”政策时,种族歧视是违法的。专门向特定族裔 WhatsApp 号码数据 居民颁发俄罗斯护照,违反了国际上禁止国籍歧视的规定。
除了自愿和非歧视之外,个人入籍在国际上有效的另一个条件是被授予新国籍的人与授予其国籍的国家之间存在事实联系。仅仅因为他们曾是苏联公民、获得了临时居留许可或基于“种族”而向居住在俄罗斯联邦境外的人授予俄罗斯国籍,不符合申请人与俄罗斯之间存在事实联系的最低要求。但这并不排除向那些确实与俄罗斯联邦有更密切联系(例如由于婚姻或密切的家庭关系)的乌克兰东部居民授予俄罗斯国籍在国际法上有效,并且对乌克兰具有对抗性。这必须在个案中予以证明。
俄罗斯的“护照发放”政策或许
可以被定性为上述意义上的权利滥用。鉴于俄罗斯“护照发放”政策的具体特点,这种评 超高清等高质量视频 似乎是合理的。首先,该政策规模庞大,涉及居住在邻国分离地区的居民。受影响的人数越多,认定俄罗斯滥用人员入籍权的可能性就越大。其次,该政策是在持续的分离冲突中实施的。第三,该政策的推出正值新总统需要稳定新政府的脆弱时期。第四,该政策被用作破坏本已脆弱的 原创评论 国家稳定的杠杆。格鲁吉亚的历史经验表明,它可能被用作使用武力的借口。在这些特定情况下,可以说俄罗斯滥用了其通过“快速通道”程序向乌克兰东部地区四原则在乌克兰东部 居民授予俄罗斯国籍的权利。尤其当俄罗斯在乌克兰中部与分离地区冲突中扮演的角色被俄罗斯自身所掩盖时,情况就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