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舒吉遇害案让人想起最近另起国家组织的暗杀事件

尽管卡舒吉的人权似乎是整个事件中国际法问题的核心,但即使在各国使用国际法语言批评沙特政府的行为时,也很少提及他的权利。例如,美国国务卿迈克·蓬佩奥表示,“在土耳其领事馆杀害贾迈勒·卡舒吉违反了国际法准则。这一点非常非常清楚。” 然而,他并没有具体说明这些准则是什么。同样,英国、法国和德国外交部长发表的联合声明谈到了这些国家对言论自由的承诺,以及他们“对沙特当局和我们根据国际法共同承诺的准则和价值观”的尊重。然而,同样没有明确提及侵犯卡舒吉人权的行为。

从这个意义上讲,,即 2018 年 3 月在英国索尔兹伯里毒害谢尔盖和尤利娅·斯克里帕尔的事件,表面上是俄罗斯情报人员使用致命的诺维乔克神经毒剂所为。虽然斯克里帕尔父子最终康复,但偶然接触到毒药的英国普通公民道恩·斯特吉斯却在当年晚些时候死于毒药。与沙特阿拉伯一样,俄罗斯的行为也受到了国际法语言的严厉批评。但在这里,这种语言通常也是针对英国国家的权利,而不是受害者的人权。因此,首相特雷莎·梅称这是对英国主权的侵犯,违反了禁止使用化学武器的规定,英国、美国、法国和德国领导人也发表了联合声明。首相还辩称,这次行动违反了禁止使用跨国武力的规定。但她并未提及实际受害者的人权问题。

有点令人惊讶的是在卡舒吉遇害案中

或许最明确地提及人权问题的官方说法是美国政。美国依据《全球马格尼茨基法案》,制裁了17名沙特个人,“因其在贾迈勒·卡舒吉遇害案中所扮演的角色而构成严重侵犯人权行为”。美国国务院在其关于沙特阿拉伯人权状况的国家报告中,同样将卡舒吉遇害案定性为“任意剥夺生命” 。但是,其他国家政府通常并未从国际人权法的角度来处理卡舒吉遇害案。在我看来,这是一个令人遗 Viber 号码数据 憾的空白,希望卡拉马德的调查以及各国在人权理事会对此的反应能够部分填补这一空白。

在这方面,我最近完成了一篇文章,从国际法,特别是人权法的角度探讨卡舒吉谋杀案及其后果,并在几周前的 ASIL 年会上谈到了其中的一些内容。您可以在SSRN 上查阅这篇文章。本文试图从生命权的角度全面分析卡舒吉被杀案。文章阐述了相关的法律框架,除其他外,还涉及沙特阿拉伯不是最相关的人权条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的缔约国这一问题,并认为沙特尊重卡舒吉生命权的义务可以以《阿拉伯人权宪章》和习惯国际法为基础。这些义务在内容上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或《欧洲人权公约》缔约国的义务基本相同。

本文不仅探讨了沙特阿拉伯的义务

也探讨了土耳其和美国的义务,即保护卡舒吉的生命权免受第三方侵害,并通过对其遇害 以帮助访客与不同的运营 事件进行有效调查以及为此目的相互合作来确保尊重生命权。此外,本文还探讨了这些义务的域外效力。文章认为,一些国家在卡舒吉卡舒 原创评论 吉遇害案让人 遇害事件中不愿使用人权措辞,至少部分原因是希望避免与其先前关于在海外反恐行动中使用致命武力的立场相矛盾,而此前的一个标准论点是,人权法根本不适用。

发表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滚动至顶部